在理想的情况下,只要大家都足够理智和克己,辩论到了一定阶段,就会出现一个一锤定音时刻。但是现在真是太多无赖了,无赖无赖无赖到没有底线了。不管你说什么他都不会听,老天爷,真想让老天爷把这种人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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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ate terminator
四月 2, 2012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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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我写的都是什么文章
一月 28, 2012 by admin
这次回家,把整个中学收到的信都全部拿到北京来了,老家实在是太破败,什么东西放着都不安全。姐姐20岁时拍的艺术照差点找不到,都快把她气哭了。想想也是啊,唯一的一点青春记忆了。
所以我当即决定启动一个伟大的项目——把杨建超同学年少时候的文字都电子化。这年头,还是把东西都存在云端,最不容易掉了。
以下是一篇不知道是不是被我刻意收起来的,裹藏在一大堆信件里的写在两张作文纸上的小文章。大概可以显出17岁的我的状态,可与最近韩寒的事情做个对照。同样是17岁的少年,写出来的东西,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以下字句完全忠实原稿,未作任何调整。
未成年未央 贱草
(是的,我那时候就给自己取名贱草了)
3月8日,物理晚自习。
在把所有作业都拿出来翻了一遍缺毫无心情动笔之后决定写点东西。
我离成年只有十个月了,得更会玩深沉才行。比如说把简单直白的“未满十八岁”扭曲成“未成年未央”。多文化,多诗意。虽然自安妮的《八月未央》之后,“未央”俨然已成为一个被用滥了的词。这样做或许也是小孩子的一种娇嗔?
我离成年还有十个月,而班上大多数人都该计划十九岁生日了,即使他们现在没时间。高三啊,高三了。想起刚念高中时的情景才体会到什么叫“恍如隔世”。
我无法不感叹时间让人起的变化之巨。
从儿童到成人的蜕变,我几乎是一瞬间完成。我现在只爱读《南方周末》和中青报了,而以前我看的是《萌芽》。不是说看《萌芽》的朋友们都过于青嫩,只是对于我个人来说,我已没了和那些作者们一起虚无,一起高尚,一起小资的心情。我现在读《南方周末》,知道什么才是人真正该关心的大事,知道面对文化面对虚空的人生哲学我们该从什么样的高度思考,知道我们的国家还很困难,知道我们的社会需要每个人努力取改善。也看《南方人物周刊》,体味每个个性鲜活,人生目标明确的人物;同时增加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
我忍不住不自信起来。我发现我似乎为自己失去青春期的感伤特质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让长者们不相信,让同辈鄙弃。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说出这些话的动机,虽然我知道他们确实是来自我心底的声音。
我的青春期过于短暂,也许是童年时过于无聊而看太多新闻对心智成熟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也许是学习成绩上的优越感和对自我在其他方面完善的极大渴求发生了矛盾碰撞。无论怎样,我想我大概已经过了那段总是自我沉醉——并非自恋而成的那种,抱歉我找不到更好的词语——的时期。
不过现在我对很多事情仍然是不确定的。一来这是每个人一生都无法避免的,二来我不想有陷入武断和偏激的危险。
我知道我不应该以年龄小为借口,但十七岁要对人生有多完备的思考实在是不可能。我仍然会很天真,仍然对所有事情抱有希望。不久前我在把鱼放生返回途中顺便捡了捡河边的垃圾。我完全抱着尽绵薄之力保护一下环境的心态,岂料上岸时一躬腰再捡便被一只贱狗大骂。这年头干好事会被犬吠。这狗该是把我当成了拾荒之人。我一向喜爱甚至尊敬的动物竟也变得如此势利实在是我所始料未及。不过我不会因此而厌恶狗(自然也不怨人),不会再也不做力所能及之善举。即便再被狗咬也应尽力行善。
这样说又显得我虚伪了。社会可悲到如此地步,向善之人之善心一旦表露,连其本人也开始怀疑起自己是否真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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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点点吐槽:
照理说此文是还没写完的。没继续写估计是因为晚自习下课了。这篇文章充分显示出我读的书是多么的少,一点萌芽,一点安妮宝贝,居然也成了炫耀的资本。文中对南方报系表现出崇拜是多么单纯可爱啊,完全是一个无知青年被点化了的神态。当时我们这个川西小县城只买得到《南方周末》和《南方人物周刊》,他们和《环球时报》、《参考消息》一度成为我了解中国、了解世界最主要的窗口。我觉得很神奇,当年的我同时看这左右两个阵营的报纸,最终很自然地接受了南方报系的理念,却也未对《环球时报》产生多少厌恶。也许是那时的《环球时报》还没什么社论,标题和叙述中的倾向性文笔也并未挑动我——我总是对很乐意于接受中西方观念的差异的。
文中还提到《中国青年报》,这是班上订的党报里唯一值得看的一份。当时经常整个晚自习或者周末补课自习的时间都在看冰点周刊的深度报导。在各种变故扑面袭来,心情也浮躁无比的十七岁,我能有兴趣看点这些报纸,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当年的我就很讨厌各种引经据典,总觉得那些喜欢在作文里引用名人名言的学生不也都只是背了几个句子,生搬硬套了一下,平日里真正的阅读量可能还没我多,想的事情就更没有我多了。我不想成为那种阿谀奉承的机器,为了考试而专门写无病呻吟的东西给老师看。在我看来,那些喜欢用排比、用名人小故事的作文,不过都是些投机取巧罢了,是应该受到鄙视的。别人不鄙视,至少我可以做到鄙视。当然,高考作文里,真正有才情的作文也能拿高分,可惜显然我的水平是不够的。于是整个高中阶段,我的作文基本上都在45分左右徘徊。高考时得分应该更低。可能是我厌倦了无病呻吟,到高三最后,写作文已经完全就是堆废话了。也懒得尝试从形式上创新来另辟蹊径。也许,对我来说,形式上的创新(小标题、“说明书”、“剧本”…),也已经成了一种新的投机取巧?
这文字里的那种故作沉稳,来自我内心最卑微的那点自恋。但我敢肯定,当时的我,一定是真诚的,一定拥有他的过人之处。只不过缺乏一个好的导师或益友来雕琢罢了。所以最佳的成长时机已然过去,现在我只能靠自己了。一点一点堆砌起更加完整、更加坚固的世界观吧!继续怀着一颗向善之心,望将来能对社会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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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个务实的口号的重要性
七月 17, 2011 by admin
一个人做事,心中要有理想;一群人一起做事,也需要理想。对个人来说,可以有一个大理想,一个小理想。小理想一般是买得起房子,年薪多少万,可以供职于某个机构,可以去出国旅行之类,更实际;大理想则可能是影响多少人,推动某个行业的发展,留下多少精神遗产,等等,更难以衡量。但不管是大是小,看起来都会有达到的一天。而一个集体的理想,一般无法衡量,即使可以衡量,也往往是要么难以达到,要么没有终点。比如阿里巴巴B2B公司的的“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阿里巴巴集团的“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腾讯的“通过互联网服务提升人类生活品质”,百度的“让人们最平等便捷地获取信息,找到所求”,Google的“Organize the world’s information and make it universally accessible and useful(整合全球信息,使人人皆可访问并从中受益)”。这些口号都被称为“使命”,意即他们正在做,并且需要一直做的事。后三者明显是一个没有终点的过程,阿里巴巴的两句虽然带有一定终点性质,却是属于可以不断做出改进的任务,事实上也是没有终点。相对于它们各自的行业地位,喊出这样的口号并不过分。
集体的理想不可能自动播种到每个成员的心中,必须靠口号吼出来。口号能否有成效,则取决于成员对它的认同度。而一个务实的口号,对于达成共识,至关重要。大家都觉得“能达到当然最好”,并不代表这个口号已经获得了共识。“共识”所代表的认同感还包括认可自己在集体中的奋斗是有助于这一理想终有一天实现的。如果这个理想明显无法实现,或者至少,在成员的集体生命期[1]内无法实现,它的影响力将十分有限。这样的口号只是画了一张大饼,可能短期内有一定激励作用,时间一长,必然会受到质疑。成员们会逐渐开始不以为然,眼光也会落到更实在的地方,而此时如果口号的制定者或者管理阶层还要求大家对其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那事情就更糟糕了——大多数人都会要么拔高自我评价以满足期望,要么说一套做一套以显得关心集体。而如果将集体的理想设定为一项没有终点的任务,每做一点事都是在为这个理想添砖加瓦,只要其价值正当,想让大家真心追随,应该并不难。而这个任务永远没有终点,也能维持这个集体长期存在的合理性。如此说来,上诉几家公司的“使命”即使看起来虚幻,却也是足够“务实”的。
[1] 即某一成员在这个集体中能够存在的时间,谁能帮我用更简单的汉语说出来?
而有些口号,听起来实在,实际上却很不务实。一直以来,淘宝UED的口号都是“做地球上最牛逼的UED”。先不论其中用词的粗鄙(虽然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牛逼”不算个脏字儿),这个口号本身是显着一种自大的。去年UED博客曾出现过“我们是地球上最牛逼的UED”这样的话,最后惹得当家的还专门发了封邮件,强调以后对外宣称只能说“做”最牛逼。一个“做”字,就相当于承认自己现在还不是,就显得好像这只是一群怀揣美好愿景、充满奋斗激情的年轻人……
想来,这个口号可能只是淘宝UED成立初期,部分人随口喊出来,在集体人数较少时,大家都很有激情,半开玩笑半认真地也就很容易地接受了。不过人一多,它就变成了一种压力,一种鞭策,一种我真的就应该达到的目标。时至今日,这个口号越发显出它的不合适来。首先,这样一个目标,是一种自我性的成就,即“我变得怎么怎么样”,而不是“我为别人提供什么什么”;然后,它是一个明确的终极目的,即到这个目标达成的一天,我就真的所向披靡,无人可敌;其次,它的实现真的很难很难,在这样一个不断变化的互联网行业,几乎是不可能。一个大家都知道,基本上不可能实现的,以证明自我为出发点的,一旦达到终点就失去所有乐趣的口号,却有一群人每天煞有介事地喊得很兴奋,难道不是一件很好笑的事么?
话说回来,即使“只是一个愿景”,也应该基于现实,并考虑同行们的感受。如果中国说我们要“做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国内民众会怎么想,美国人民又会怎么想?有些话确实只适合内部YY,而不适合对外宣讲。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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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体的名义毁掉个人
七月 16, 2011 by admin
昔日的大运会冠军张尚武,沦落到街头卖艺乞讨为生(视频)。相信每个人都为这巨大的落差而诧异,只不过对于事情为何发展到这一步,大家的理解可能不同。有人抓着张曾经盗窃这个污点,说他是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可我想说的是,如果他不盗窃,有没有可能也沦落到乞讨的地步呢?当然有。因为长期训练影响了发育,张尚武的身高只有1米51,而且像他这样的运动员,从小训练,并未学习其他一技之长,退役后要找工作是相当困难的。试想,如果当初他没有踏错盗窃这一步,而是直接就因为生活的窘迫而不得不上街乞讨,您看到相关报道的感觉会不会不一样呢?不能因为一个人一时的失足,就无视其命运的可悲,就否认这个制度带给他的不幸。
实际上,制度的影响才是他现在生活困难的最大成因。不可能每个人都有强大到能对抗所有外在影响的内心。这一点不仅很少有人做到,而且从根本上来讲,强大内心的产生也是来自各种外因的促成。从张尚武或者他父母选择让他进入体操队那一刻,他的命运就不由自己掌控。举国体制下的运动员们,终极人生目标只有一个——参加奥运会,拿金牌。期间,有多少人在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之后,黯然退场——或因为伤痛,或因为机遇,或因为其他个人原因。当终极目标注定无法达成时,之前的一切努力就都白费,他们不得不开始从新面对充满荆棘和波折的现实人生。而这时候,现实的残酷往往是超出他们理解的。请看看视频里,张尚武无助的眼神吧。那种死水般的绝望,带着多少无奈的疑惑。
仅仅为了所谓的集体荣誉,所谓的作为中国人的骄傲感,就可以把这么多人的命运死死攥牢,令他们的人生变得单调而缺少乐趣,最后还不负责任地将他们抛弃,原因也简单得可笑——“你不够优秀”。听任集体帮忙制定人生目标的结果就是,一旦目标无法完成,失败所带来的迷茫感,往往是个人难以承受的。而即便成功,也不过是多了一场虚幻的狂欢。
这则新闻最让人心酸的地方正在于,张尚武出事以后,这一局面的责任人,仍然把原因归结为“他不够优秀”,缺乏基本的道义上的关心和帮助。甚至,在某些人眼里,卖艺求生、找人倾述这些行为,构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遭遇到无情的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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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校招新人入职时,也来谈谈公司的高压线
七月 10, 2011 by admin
随着应届毕业生的大量报道,空气中开始涌动一种不安的气氛…… 很多只参加工作一年的同学,明明觉得自己都还嫩得很,却要开始要带新人了。新人的不断涌入,为团队带来新鲜血液的同时,也给老员工一定压力——我们必须要更快地进步,才能防止被后来者赶超。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老员工只有加倍地努力,才能避免死在沙滩上。不过,在我们加倍努力工作、并且花费大量精力带新人的同时,我们获得了什么回报呢?嗯,工资拿的更安心了。可是,负责发工资的各位,你们安心吗?
不知道是因为生不逢时,2010年恰遇经济危机余波未平,薪资水平普遍较低;还是2010年开出的价格太低,使淘宝经历了招人困境,2011年校招的时候,薪资报价有了大幅提升。于是10届毕业生就成了最悲催的一批人。悲催倒不是因为待遇真的有多么差,而是因为“不患寡而患不均”。你可以给得不够多,但不能給得不公平。给得少,OK,也许我这水平就这个价,所以还是屁颠屁颠地来了。来了之后发现,原来同样的职位、同样的技术水平,定价也是有差别的。OK,也许这是正常波动,毕竟招聘时间、招聘地点、面试官,以及我们在面试时的表现,都是有差异的,所以还是开开心心地工作满了一年。一年来,不说有多大的成长,但至少面对每个月领的这点薪水,可以做到问心无愧了。不过,当听说和我同一个学校毕业,同一职位,同一业务线,在大学时还曾经被我面试过的师弟,拿着超过我薪资50%的offer来了淘宝,在为新人们的待遇得到改善而由衷欣慰的同时,我也不禁开始可怜起自己来…… 虽然年终有过一次调薪,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月我师弟正式入职后,他领的第一个月的薪水,仍将比我这个月能拿到的多10%。
是,我犯贱,去打听别人的薪酬,去触碰所谓高压线。在现行制度下,这样的话题是禁忌,不应该被讨论。但打破禁忌的愧疚感能安抚我心中的不满情绪吗?看着水平可能不如自己的人拿比自己更高的报酬,要说心里没有点想法,那是自欺欺人。高压线之所以会成为高压线,是因为它一旦被触碰,必然会出现人心不稳的局面。同一级别,同一职位中钱拿得相对较少的人,如果自认技能水平没有不如别人,必然会心有不甘——即便我们都知道,完全的平等肯定是不可能的。薪酬一旦确定,除了年终调薪和晋升,你几乎没有翻身的机会。这就更加重了这种不甘的情绪。心有不甘,干活儿就没原来卖力了,要么放松懈怠,要么另谋高就,鲜有看见不公还会努力奋斗说“我要尽快升P/M用职称的差距来弥补这种不公”的。而对于那些薪资相对更高的人,除了心里窃喜,并不见得会说“我要好好工作,以对得起多领的这部分工资”。放任员工互相打听薪资的坏处是显而易见的,而这些坏处,不正来自于薪资之间真实存在的不平衡吗?把薪资搞出这么多明显的差距,并且不主动做任何修正,反而寄希望于别人不知道,行得通吗?
基于此,我相信,一有整体调薪的机会,基本趋势必然是把同一职位同一级别的人的薪酬调得更接近。看起来,这样似乎就没什么问题了。但现实情况是,一来,整体调薪一年才一次,时间太长,期间有好多心怀不满的人等不及了跳走了…… 另外,一年下来,每个人的成长不一样,工作成绩也不一样,薪酬应该有,也必须有一些差距。正常的差距,员工必然会接受,如果不能接受,那只能说他的自我评价有问题。
能者多劳是大家的共识,但大家对“能者”的认定却有差异,每个人都倾向于相信自己做得比别人更好。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敢打包票说自己能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但为了多领工资,大家都愿意这么去相信。人对自己的评价,除了自省以外,更多地来自于他人的反馈。在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里,这种反馈是直接、真诚、善意的。同时,也会更准确、更容易让被评价者接受。而在一个不那么公开的环境,这种反馈不仅更少,而且缺乏真诚度。占了便宜的人会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只是“占了便宜”而已,所以会选择对这种差距不置可否。处于劣势的人,自然是有苦说不出,因为挑出薪资的真相本身就是禁忌。如此一来,人们拔高自己的倾向必然更加明显。拔得越高,心理上的落差也越大,不安分的情绪自然也就越大了!
所以,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薪资就是高压线,它怎么就那么的说不得、碰不得。时刻在意、随时打听薪资的人当然很烦,可以毫不留情地打发掉;但了解了解同行、同事的基本水平,何罪之有?大家闲聊时大方谈谈,不用藏着掖着,小心翼翼,有什么不好?若真有那么多不公,这家公司不留也罢;若某人的心里预期当真太高,这样的人留在公司也是祸害。
虽然其实我也不想把问题想的这么纠结,但总归要找个方式发出声音比较好。直接向主管说“我要加薪!”,即使可以闹腾成功,也改变不了这种让我不爽的现实氛围。感觉还有很多问题没想透,希望此文会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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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的Google
六月 21, 2011 by admin
http://www.google.com/search?q=ascii+art
http://www.google.com/search?q=it+gets+better
搜索 “xxxxx用X语怎么说” “how to say xxx in Xxxx” 会出现google translate的结果…
comment dire je t’aime en chinois
how to say I love you in Chinese
我爱你用法语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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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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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
五月 15, 2011 by admin
沈阳小贩夏俊峰和妻子张晶摆摊时遇见城管,城管要收他们的摊,缴他们的燃气罐。双方起了冲突,夏被带回办公室,遭到数名城管殴打。在被殴打的过程中,夏猛然发现自己兜里放着平日切香肠的小刀,情急之下拿出来对着打人者猛扎。还没完全反应过来,两名城管已经被杀死。5月9日,夏案二审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
事情发生的时间是09年5约16日,再过两天就刚好是两位城管的忌日。如若夏俊峰的死刑复议通过,这起因为畸形制度而生的荒唐事件将带走三条人命。夏俊峰老实本分,不偷不抢,摆小摊赚小钱,只为维持基本生活,最多也不过是想让儿子有更好的条件学画画(据新京报报道);两城管要么上有老下有小,要么是家中独苗,相信也并非天性暴戾之人。因为生活所迫,夏俊峰必须上街摆摊;也同样是为了保住自己饭碗,城管必须要严格“执法”,并且不惜动用武力。双方都是为自己的生存而抗争,是畸形的制度把他们推到了尖锐的对立面。而惨剧发生后,另一个畸形的制度又做出了不那么公正的判决,无疑令此中的悲剧色彩更为浓重。
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制度的畸形
中国人好面子,中国的领导人尤其好面子。城市形象正是一个城市管理者的面子。但对于什么样的形象才是好形象,决策者们似乎还理解不足。干净整洁的街道,方便的公共设施,良好的绿化…… 宜居的环境倒还容易达到,花花钱就行,即使最后的行为可能并不尊重科学规划和城市文脉。除此之外呢,还有一点则很难搞——“人”的问题。一个城市要令来访者喜爱,优秀的市民素质必不可少。领导们觉得,城市里有太多低素质的穷人,他们把城市搞得很乱很脏,令自己都很丢脸。于是他们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条文规定,来禁止穷人们的一些行为。当然,行政条令并非针对穷人,只不过这些条令可能涉及的人群都是些穷人罢了。或者说,富人们都有能力/权力去无视这些条令。
而要执行这些条令则需要建立一支监管队伍,治理犯罪的警察不能直接拿来用,因为条令禁止的那些违规行为远称不上犯罪。他们建立起一支比警察更吓人的队伍——城管。口头劝说,“文明执法”从来不成为城管执法风格的选项,因为一边是所谓城市形象,一边是人家的生存,违规者不可能因为几句口头教育自觉选择前者。城管自诞生之时就是为了给维护城市形象的各种规章规定蒙上基于暴力的威慑力。而只要稍微考虑一点城市底层人民生存的现实,就会发现这些规定或规定的执行方式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这其实有点类似于没有解决方案的破坏,最终只能引向毁灭。
人情刑罚——司法制度的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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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
五月 2, 2011 by admin
五一宅在家看了几部电影。
一部《单身男人》,给了五星;一部《孔雀》,给了两星,其中一颗星还是给配乐的;还有一部是HBO的电视电影 Mildred Pierce ,也给了五星。
现在重点说说为什么不喜欢《孔雀》这片子。
首先的承认,影片有一种十分风格化的视觉语言,加上还算到外的配乐,有鲜明的形式特征。三段相对独立的人生,能用如此交错与平衡的笔墨叙述,倒也显出导演的功力。但这是一部让人十分难受的影片,三姊妹的性格设定让人丝毫看不到人性的希望,忍不住要在心里大骂——编剧你到底是有多苦逼!而导演对影片结构的处理优秀,只能说明他基本功扎实,远没有达到艺术创造的层面。或许是因为 A Single Man 和 Mildred Pierce 这两部片子的故事都太精致、太有力量,对比起来,《孔雀》在故事上的矫揉造作、禁不起推敲和过分黑暗就变得十分令人难以接受。只能说,也许他们是想表达,那样的社会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精神病……
算了,本来还想多写点的。想来继续写也是浪费时间…… 什么破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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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案子
四月 24, 2011 by admin
本周五,两大备受全国人民关注的案子暂时有了定论。一是李庄案第二季以检方撤诉告一段落,二是药家鑫案一审被判了死刑。可以说两个案子都可以在中国法治史上大书特书一番。
先说李庄案。
从一开始,这个第二季就被认为是重庆公安系统的一场闹剧,越权侦查,无视程序正义,捏造事实,目的简单明确——把李庄关到西来卸任的那一天。不过,荒唐的行为总有底线,要么是“上面的人”不想因小失大——因为判一个李庄,惹恼全国所有的律师,甚至整个司法行业;要么是舆论的巨大关注和各种律师学者的奔走呼告唤醒了重庆方面的一点良知,令其决定不再继续错下去。不管是良心发现,还是压力所迫,不管是真心知错,还是无奈而为,不管重庆检方是否是独立于公安机关做出这一决定;这一结果总归不算太坏的。不管是褒扬部分法律人的坚持正义,还是庆贺中国司法尚未完全崩溃,这里面总归有一点可喜之处。
还有可能提出新的证据继续搞个第三季,第四季出来吗?我看未必。二审时辩方的证词已经把程序上的正义缺失说得十分清楚,重庆方面如果还要一意孤行,可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了。仅仅为了搞掉一个李刚,这么做划不来。如果第一季时搞李庄是为打黑造势,现在已经基本上没有这个必要。
再来说说药家鑫。
朋友问我时,我说应该判无期。我甚至都没有想到说要判死缓。因为我根本不想杀他。“对被害人连捅八刀”,这样的行为十分残忍,似乎已经足以构成处死他的理由,但因为对方是一个比我还小,思想尚未定型的年轻人,我无法不做更多考虑。在我看来,每个犯下罪恶的人必然都有一个一步一步走向深渊的过程,抛开对这个过程的理解,直接对其进行审判,是不公的。当然,如果这个理论发挥到极致,似乎每个杀人犯都应该被看作可被谅解之人——因为他们人性方面的缺陷,必定来自社会和生活环境对他的影响。我们说可以谅解,但谅解并不意味着放弃惩罚。相反,对犯错的人进行惩罚,正是法律的基本任务。不过,这种惩罚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强制手段限制对社会存在威胁的人,削弱其威胁,帮助其改造,而不是将他们清理干净。剥夺罪人的生命,不是死刑存在的意义,威慑罪人,让其不敢剥夺他人的生命,才是死刑的价值所在。有人会说,如果很少判出死刑,又怎能起到威慑作用呢?事实上,除非死刑的案例多到令社会上人人自危,言行谨慎的状态,恶人们是不会特别在意死刑的。犯错的人要么是不知对错,要么是不在意错之后果,当一个人达到“需要”犯下被判死刑的罪行时,若没有人人忧心死刑降临自己头上的社会风气以及他本人对自己生命的看重,其内心侥幸逃脱的心理必然会大于迟疑的情绪。
具体到药案上。这个案子进入高潮始于法院开审后媒体对他的各种开脱。大学生请愿,犯罪心理学教授分析,师妹有关受害人“不要脸”的言论,无一不触及公众敏感的神经。在这个人人担心恶无所罚的环境里,人人希望对相对明显的恶从严处理。“撞到人不救助,反而连刺八刀”正符合公众对这种恶的定义。之前也有撞死人把车倒回去继续碾压致死的案例。相比药家鑫,他们的残忍程度无出其右。但为什么这些人的判罚却鲜见有媒体报道?除了刚出事时的声讨,而后还有任何声音么?不得不说的是,个人认为,倒车反复碾压的行为比药家鑫的拔刀杀人更为残忍。药撞人后,下车查看伤者,看到伤者尚清醒,可能记住自己车牌号,才心起歹意。让我们大胆猜测,药是在看到受害人痛苦/愤怒的眼神后,失去了理智,继而做出用尖刀杀人的错误决定。而那些反复碾压的人,沉着冷静,知道撞人了马上产生撞伤不如撞死的心理,倒车反复碾压,确保受害人死亡。这种冷血应对,和药的惊慌失措,谁更残忍?当然,这些人的残忍并不能映衬出药的“不残忍”。害人致死总归是令人发指的行为。话说回来,药案能引起这么大的关注,还与他的大学生身份和干部家庭的出身有关。
考虑到药是在压抑和宠爱并存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且未经历任何社会历练的年轻人,其心智的成熟程度令人生疑。药家鑫在接受采访是说,害怕被害人“没完没了地缠着我的父母和家人”。正是家庭的教育让其恐惧父(母)的威严,漠视他人的生命。我们的法律规定18岁即为成年人,要为自己的所有行为负责。可对于药家鑫这样的人来说,18岁并不是他完全成熟的年纪。在这个时候对他处以成年人的刑法,相当于让他对自己无法控制的成长环境负责任。有人说,药的罪行,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如果没有这么强烈的漠视生命的风气,药家鑫,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一个心智尚未成熟的人,也不会犯下如此滔天罪行。而我们现在还要集体狂欢似的欲杀之而后快,难保将来不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药家鑫。我们缺少的不是可以杀掉一个药家鑫的公平正义,而是对生命的全民尊重。
说到底,我还是支持废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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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狗命遭遇人的自由
四月 18, 2011 by admin
今后我会尽量每周抽出一点时间,对一些新闻热点问题做一些思考,并且在这里发表一些不太成熟的个人看法。发觉自己这几年来一直都只会获取资讯,似乎正逐渐丧失形成观点、表达观点的能力。必须要多多训练才行。 题外话:爷爷奶奶家一直养狗,纯看门用。小时候每次回老家,奶奶都会说这狗还记得我和我姐姐,意思是,虽然一年见不了几回,这狗都记得我们,那他们两位老人对我们的牵挂就更不用说了。十几年来换了好多只狗。最初是很机灵很健壮的大黄狗,后来是一只没什么脾气的花狗,再后来是骨瘦如柴的一直白狗。看得出来两位老人对狗的关照是越来越少了,因为那座老瓦房本身也越来越冷清了。年轻人常年不在,甚至过年都难得回去。那是大黄狗跟了爷爷奶奶十几年,在我五岁那年被小偷药死了。现在如果和他们谈起来,估计也会很唏嘘吧。小时候有段时间,家里经常整箱整箱地买一种叫“甜薄脆”的饼干,我和姐姐发现狗也爱吃,就经常带着饼干,全镇到处去喂狗。小时候大概很是喜欢和动物做朋友的乐趣的。
昨天北京300志愿者在公路上拦截运狗车,僵持了十多个小时,最终花11.5万元救下520余条待宰狗。这一旷世大营救一下又把相对小众的动物保护组织推到台面上来。那些在微博上关注直播的人大都支持志愿者,并率直地表达着自己的愤慨和伤心;而以网易新闻跟贴者为代表的另一群网友则对这些救狗的人表示出很大的不屑——社会这么乱,人都救不过来,救狗做什么。 要分析这个事情,我们先来理一下两派人的情感诉求和价值取向。
护狗者说:
- 狗的人类的朋友,杀狗吃狗很残忍
- 这些狗的来源不明,说不定很多都是偷来的,政府不会帮我们惩罚这些偷狗卖狗者,我们只能自己来拯救
- 救狗的网友是真心在为自己喜欢的东西付出,精神可嘉——比你们这些只会在网上说风凉话的人强
反对者说:
- 猪羊鸡也是动物,怎么没见你去救
- 有那个闲钱救狗,怎么不去帮一帮那些生活在最底层的贫苦人民
- 阻止别人吃狗,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别人,侵犯了他人的自由
- 高速路上拦截货车,强迫交易都是违法行为
狗带给一部分人心灵上的温暖,而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则意味着口舌上的享受,两者追求不同利益是冲突的根本来源。
从生命的角度,我们说,一切生命都值得尊重,但每个生物都有自己的宿命。比如蚊子,只能靠吸血生活,那么对于人类来说,你就最好是死掉。比如家畜家禽,本来就是被驯化成因人类而生,为人类而生,为人类而死,他们的命运如此,它们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这些宿命原因,不然它们就不是家畜家禽,而只是野兽野鸟了。这种宿命,是自然规律,是千百年生物进化形成,是不以一部分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那么猫狗这些宠物的宿命是什么呢?是作为人的伙伴,受人类的提供的食物,为人类服务,乃至提供心灵上的慰藉么?是否还有作为食物出现在人类餐桌上的命运属性呢?
吃狗肉显然并不是生存所必需,而只是为了获得食肉的快感。在某些人眼里,这是一种残暴的行为,因为狗并没有被夺去生命成为食物的宿命,他们看到的狗是可爱的生命,和人类一样应该自然死亡,他人不应该肆意剥夺这种生存权。
爱狗的人和吃狗的人比起来,情感上是否更高一等呢?我们可以说这两种情感并无孰优孰劣,他们只是人类情感进化的一条岔路,你不能简单的说吃狗的人就“没有人性”了,也许他们只是觉得,狗的生命没有人重要。当然,也可以说这是某些人还未培养出“更文明”的情感。舍不得吃狗的人是“有爱心”的,而吃狗肉的则是“未开化”的蛮民。在这里,我们以“爱心”一词来定义对宠物的关爱。猫狗感恩我们的施舍,为我们服务,甚至向我们付出它们的“爱”——有人通过它们的一些行为感受到它们是“有感情”的生命体,于是内心触动,产生了所谓爱心。还有些人,甚至能仅仅因为它们长得可爱,或者行为动作可爱,就产生爱怜,不忍伤害,这又是另外一种爱心。那这两种感情,又是否存在高下之分呢?
回到这篇文章的题目上来。我们都不会否认,从来没有绝对自由,当自由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就是不恰当的,应该得到限制。在这里,当狗的性命遭遇人吃狗的自由,爱狗的人就觉得吃狗的人的这种自由是不人道的,应该予以限制。在我们讨论吃狗者是否有不受爱狗者限制的自由时,最基本的就是理清吃狗肉的合宜性。狗在大多数时候是作为伴侣宠物出现在人类社会的,是应该和人共同生活的存在。而作为食物,则是因为一部分人为了换换口味而产生的非必需需求。于是为了道义上的正义,有人提出应该有食用狗,这种狗和猪牛羊一样,其宿命就是被人吃掉,哪怕它长得再可爱,眼神再楚楚可怜。当然,如果他成为食用狗,人们大概也不会觉得它的眼神楚楚可怜了。肉食本身也不是必需食品,只不过是为了提高人的生存质量。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把狗也作为提高生活质量之食物呢?
在这件拦堵货车拯救狗狗的事件中,还有一个争论的焦点,那就是救狗者的行为方式是否恰当。是出于无奈的情有可原,还是已经过激,侵犯了他人权益,应该受到谴责?
(后来在网上看了好多关于这件事的评论,突然就又觉得自己想的都好肤浅… 算了,先暂时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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